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南湾沙湾中学2024年扩班改造工程
2、项目类型:工程类
3、预算金额:总价不超过人民币375700元
4、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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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班教室改造 |
2 |
间 |
原教学楼二、五楼教师办公室改造为教室:墙面天花改造粉刷、线路改造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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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改造 |
1 |
间 |
天花、墙面、线路照明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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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室改造 |
1 |
间 |
原五楼教工之家拟改造为会议室:翻新木门、吧水台柜;天花、地面改造;线路照明改造;吸音板局部翻新维修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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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搬迁及拆除 |
1 |
项 |
原两间教师办公室卡座需拆除,其他搬迁;两间要改造为办公室和会议室的要搬迁里面的家具等。 |
合计 |
5、招标评分方式:校内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2.3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经营许可证和相应资质,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安装技术能力;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有专业的维修技术人才,能确保维修质量,维修价格公平、合理;
4、具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有应付特殊情况的反应能力,能保证在一天之内提供应急服务;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证明等;
2、评标评分细则所需的资料、投标人认为需补充的资料;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原件盖公章。
四、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2、特别警示条:请查阅《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及《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七十七条、七十九条、八十一条的条款原文。
五、招标程序
1、公告招标时间: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13日下午17:00,各公司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将标书(注意需密封)加盖公章交至学校采购小组处(如快递给学校参加招标则以邮戳日期为准)。
2、拟开标时间:拟2024年8月15日
3、开标地点:沙湾中学综合楼三楼会议室
4、质疑期限: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招标文件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
5、履行合同:中标单位应按双方所签订合同中的要求认真履行合同义务。
6、未尽事宜由沙湾中学采购小组负责解释。
六、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89894169、18938063266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丹沙路46号沙湾中学
沙湾中学
2024年8月9日
附件:评分细则
评分项及评分规则 |
权重 |
一、价格部分 投标报价不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上限。报价最低的得满分40分,三分一档,如此类推。 |
40 |
二、商务标 |
60 |
序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规则 |
评分方式 |
1 |
同类项目业绩 |
10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的同类项目业绩(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1个业绩得20%,提供2个业绩得50%,提供3个及以上业绩得100%。同一项目续签不重复得分,视为一个业绩。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信息扫描件或复印件盖公章,原件备查。 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竣工验收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3.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专家打分 |
3 |
服务便利度 |
10 |
A.本区(非常便利);B.本市(较便利);C.省内(不便利);D.省外(非常不便利).最高得10分,依次递减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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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
10 |
(一)评分内容: 1.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得50%; 2.具有二级建造师(含)或以上证书得50%; 此项累计最高得100%。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购买的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及相关证明资料作为得分依据。 2.社保证明资料应当至少包含医疗保险,证明资料可为社保收缴部门盖章证明资料、社保窗口打印资料或社保官网截图,疫情期间,公司办理了延期缴纳社会保险人数同样得分。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 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专家打分 |
6 |
项目服务实施方案 |
15 |
评分内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工作的整体设想以及与采购单位工作对接等规划方案。 (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全面; (2)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具体; (3)投标文件响应内容针对性强; (4)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科学合理; (5)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可操作性强。 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得15分。 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得12分。 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得9分。 其它情况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7 |
质量保证承诺 |
10 |
(一)评分内容: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承诺,包含:施工进度安排、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施工质量保障、售后服务保障等。 (二)评分依据: 满足以上四点得60%,满足任意三点得40%,满足任意两点得30%,满足任意一点得10%,未满足不得分; 在此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对提供的售后服务保障进行评价。 ①其中售后服务保障合理性、完整性、针对性强的评审为优加40%; ②其中售后服务保障合理性、完整性、针对性较强的评审为良加20%; ③其中售后服务保障合理性、完整性、针对性不够强的评审为中加5%; ④未提供或完全不符合的不加分。 |
专家打分 |
8 |
诚信情况 |
5 |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情形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须提供《诚信承诺函》,格式可自拟,不提供不得分。如被认定提供的陈述与事实不符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
专家打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