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湾沙湾中学校外配餐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沙湾中学校外配餐服务
项目类型:
服务类
招标方式:
综合评价(综合评分及现场考察,最终投票确认)
招标内容:
第一章 采购概况和评审定标方法
一、项目概况: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的意见》(深府办【2018】8号文)、《龙岗区教育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午餐午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龙教通【2018】81号文)的要求,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沙湾中学现受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沙湾中学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委托,下学期将采取由配餐企业集中配餐的方式为学生提供午餐,配餐企业的选择将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现欢迎合资格的配餐企业参加投标。
我校下学期在校学生约1757人,预计接受午餐校外配餐服务需求人数约750人。(仅初三学生可申请在学校食堂午餐)
二、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不允许投标人中标后采用外包形式或类似的模式;
(2)投标人应取得配餐资质,其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主体业态应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提供资料包括:企业介绍、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有集体用餐配送资质和饭盒制售单班限产份数)、配送中心场所面积(企业提供场地使用证明),餐饮营养师配置情况(企业至少需配置一名营养师,提供有效期内营养师资质证明和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质量保证方案(含质量保证金的缴纳和使用)、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含出现问题的一票否决和就餐学生索赔补偿金的使用)、配送服务方案(含配送到达地点、冬天保温方式、餐后回收及收费方式)、配餐企业学校校外配餐成功案例(企业提供真实有效合同复印件,合同有效期跨度需满一学年或一年)等。
三、发布公告时间:
从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28日17:00止。
四、投标资料收取时间:
投标人应按照评分项的内容按顺序整理并密封好相应资料,所有复印件应盖上公章,所有投标资料应于2018 年7月28日17:00之前送至沙湾中学门卫室由相关人员现场收取和出具书面回执。(超过7月28日17:00送达的资料不予收取)
五、综合评价时间和地点:2018 年7月29日9:00在我校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按评分或其他方式进行由委员会委员投票决定),优选出前三家配餐企业后,进行评价公示(校门口及学校家委会群)。
六、综合评价方法:
1.在不少于3家(含三家)有效供应商的情况下,以综合评价标准对投标人的每一项指标进行符合性审查、核对并汇总比较。(每一项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
2.由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委员综合评价。评价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综合评价表全体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并公示。
特别提醒:
在与相关公司签订合同前,未经委员会组长或校方委员同意,任何投标企业的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接触(包括通过中间人或者电子通讯设备等方式联系)委员会委员,一经发现即自动丧失投标资格。
配餐企业投标送审材料目录(此为评价项,配餐企业在相应地方打√,所有材料均一式四份):
配餐企业投标送审材料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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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餐企业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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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餐企业生产厨房所在详细地址: (食品经营许可证中经营场所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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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选用配送方式(相应地方打√): □冷链 □热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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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标联系人姓名: |
企业投标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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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送审材料目录 |
送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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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基础证件:企业介绍、营业执照(须为深圳市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范围须有集体用餐配送资质) (必填) |
注册资本(营业执照扫码确认) A.2000万(含)以上;□ B.1000万(含)-2000万(不含);□ C.1000万(不含)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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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经营项目饭盒制售单班限生产份数 (必填) |
单班限生产份数: (以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内容为准) A.5000份(不含)以上;□ B.3000份(不含)-5000份(含);□ C.1500份(不含)-3000份(含);□ D.1500份(含)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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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配送中心场所面积 (必填) |
配送中心场所面积:(投标人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场地使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车间照片及内景图片。) A.5000㎡(不含)以上;□ B.3000㎡(不含)-5000㎡(含); □ C.1500㎡(不含)-3000㎡(含);□ D.1500㎡(含)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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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餐饮营养师配置情况 (必填) |
企业配置营养师数量: A.有2名或以上餐饮营养师的;□ B.有1名餐饮营养师的;□ 注:以上人员需提供餐饮营养师资质证明和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如新成立配餐企业(以《食品经营许可证》获取时间为准)则要求至少配置有一名营养师,该项也可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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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质量保证方案 (必填) |
提供质量保证方案:方案须对蔬菜类、鲜肉类、水产类、冻品、水果、粮油、副食、干货、杂货、调配料、洗洁等食堂日用品供应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详细说明(含质量保证金的缴纳和使用)。 A.非常健全□ B.基本健全 C.不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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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安全保障措施方案 (必填) |
安全保障措施方案:根据货物的来源、加工、 包装、保存、运输等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 评价(含出现问题的一票否决和就餐学生索赔补偿金的使用)。 A.非常健全□ B.基本健全□ C.不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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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配送服务方案 (必填) |
配送服务方案:评价所有涉及本项目配送服务的各方面方案,如货源、采购渠道、供货保障、品质监控、日常管理组织、应急预案、物流配送方案及各种规章制度等(含配送到达地点、冬天保温方式、餐后回收及收费方式)。 A.非常健全□ B.基本健全□ C.不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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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其他具备资质认证 (附加项目选填) |
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3.HACCP体系认证; □ 4.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具备中央厨房资质认证 □ A.具备4项 B.具备3项 C.具备2项 D.具备1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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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配餐企业学校校外配餐成功案例 (附加项目选填) |
配餐合同对象须为深圳市范围学校,合同须在有效期内,同一学校不能叠加,封顶十份合同。 A.10份(含)以上□ B.8份(含)-10份(不含)□ C.6份(含)-8份(不含)□ D.3份(含)-6份(不含)□ E.3份(不含)以下□ 注:企业提供真实有效合同复印件,合同有效期跨度需满一学年或一年,才视为有效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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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配餐企业投标递交所有证明及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方案需盖骑缝章。 2.配餐企业投标所有证明及材料须真实有效,如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存在虚报、假报相关证明及材料,则取消相关企业投标资格,并全区通报。 3.配餐企业投标证明及材料须按照目录顺序放置并装袋密封,送审材料目录须正反面打印并填写完毕,放第一页以便核对。 4.如配餐企业选择配送方式为热链,其生产厨房所在地址须在本区范围内。投标企业须加报校方《企业校外配餐热链配送情况说明》,说明内须告知校方热链配送食品制作、加工及运输时间分配方式及生产厨房单班剩余产能饭盒制售份数及承诺饭盒制售不超过当天单班限生产份数。 5、本表格须正反面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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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评委:校内午餐午休专项工作委员会在校就餐学生监护人委员(家长委员七人)。按照评价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前三名供餐企业进行现场考察,委员会委员在考察后综合考虑企业实力、供餐距离、供餐价格和配餐企业投标送审材料等因素投票确定1家配餐企业(其余两家按评价高低作为备选)。(2018年8月3日前)
八、将确定的配餐企业投标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上交市场监管局查验确认资质(如无法通过确认按备选替补)。(2018年8月5日前完成上交)
九、学校与确定配餐企业签署合同。(具体时间以市场监管局查验确认资质后再确定。)
十、联系人:黄伟勇老师 13602531466
投诉电话:28753092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技术需求明细
1.配餐方需承担学生餐制作、加工,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分包配餐业务。
2.配餐方在本校园内只能为本校学生提供配餐。
3.配餐方不得私自向本校家长收取合同约定外的任何费用。
4.配餐方需按照投标递交材料承诺配送方式给本校配餐。如使用冷链配送需在甲方地址就近建设加热点并在正式供餐前取得相应证件,如使用热链配送需在签署合同前报区教育局及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岗局核查食品经营饭盒制售单班最大生产份数是否超过供餐份数上限及新学期配餐企业供餐剩余饭盒制售份数产能证明材料。
5.配餐方使用一次性pp餐盒须符合《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18006.1-2009)标准。
6.配送服务方案中应包括配送方式、使用的餐盒标准、配餐时间、卫生清理方案、配餐价格区间及餐标、膳食计划等。
二、商务需求明细
1.合同期限:
双方约定合同期限为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此时间段为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到期后,是否有效期自动延期至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由全体用餐学生监护人评价决定,评价由委员会校方召集委员会委员决定评价方式等具体事宜。
(1) 学生未用餐(含特殊天气和学生身体等原因),已交款项的退款。
(2) 中途退出已交款学生的退款。
(3) 未报餐学生,中途加入用餐的事项(包括新学期一年级学生)。
2. 配餐价格区间:
配餐价格区间一经确定,本合同需存期间乙方原则上不得变更,如因物价变动因素等确需变更价格区间的,应当经委员会成员投票决议后方可实施。
3.配餐营养要求:
投标人应根据中小学生的成长特点、营养和市场需求制定膳食计划。
4.投标人应保证其工作人员无精神疾病、不携带任何隐形或显性传染病及其他可能影响中小学生健康与安全的疾病,具备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合格证等相应资质、并承诺定期(至少每学年1次)为其工作人员进行身体检查。
5.投标人承诺其提供的配餐原料及制作加工过程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不得向无资质的商户采购原料,保证在有定期送检合格证的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教育部门等相关单位的有关规定要求等建立采购食品质量检查登记、索票索证和留样制度。
6.投标人应当保障配餐食品的质量,不得加工隔产剩余食品,不得配送冷荤凉菜食品。
7.投标人应当做好食品中毒或者其它食源性疾患,以及因交通、卫生、天气等原因不能按时送达配餐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沙湾中学
2018年7月24日